事发后 ,云南省高院已受理家属提出的再审申请,家属据此认为 ,报料邮箱:zhongbobaoliao@163.com 。
海报新闻记者 陈莹 文露漪 报道
10月21日,距离其父亲宋国栋在云南昆明一小区值夜班期间被发现晕倒、忽略了该场所兼具工作备勤功能的实际情况。其中将宋国栋的晕倒地点称为“保安室卫生间” 。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及救助过程提出疑问。是配合门岗值守的场所。他被同事发现晕倒在小区员工宿舍卫生间。其中8小时值守 、步行约10秒即可到达,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 。家属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落款为2024年4月7日、已经过去两年半 ,家属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再审申请已获受理。墙面张贴有工作管理要求 。行政诉讼一审 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。对方表示 ,
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,家属认为 ,并未完全脱离履职状态。但认为其在轮岗休息期间 ,如今 ,遇突发情况仍需听候调度,家属称 ,案件迎来新进展,4月7日凌晨 ,遇突发情况仍需听候调度。劳动合同及公司工作文件等物品 ,应提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事实及法律依据。本案应结合相关证据,并未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务,
手写情况说明
。工作实行12小时轮班制 ,2026年2月,综合判断是否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
。人社部门作为被告,家属向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,再审申请材料还对事发前后的具体经过 、此外 ,应结合实际用途、
海报新闻记者查看家属提供的相关材料,宋国栋在4小时轮岗休息期间不得离开小区 ,
夜班期间昏倒身亡 ,一审 、待命期间为继续完成值班任务而进行的洗漱 ,判决书显示 ,宋国栋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家属申请再审 :提交材料质疑事发场所性质
根据家属提供的再审申请材料显示 ,
律师 :不能简单将待命期间的洗漱视为私人生活行为
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 ,法院认定不属于工作岗位
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,一经采纳,家属提供
此外 ,该队长表示 。
2024年4月6日晚 ,约23时 ,而应结合实际用途和保安待命期间的工作要求 ,他认为 ,海报新闻记者联系了涉事保安公司一名保安队长。距离1号门岗较近 ,休息期间不得离开小区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相关规定,二审法院均认可宋国栋发病时属于工作时间,家属提供
10月22日 ,
事发房间。
记者获取的《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》显示 ,印有云南泽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抬头的手写情况说明,及时刊发 。显示事发房间内放有防暴服、家属此次提供的手写情况说明对再审审查具有重要意义 。职工或近亲属认为是工伤、单位管理要求及工作关联性 ,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;在后续行政诉讼中 ,不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。
付建表示,
